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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景州副局长莅临鹤煤集团开展安全督查

根据省局统一安排,2011年12月19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姚景州副局长带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第三组莅临鹤煤集团,就国办发[2011]26号文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落实情况、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对鹤煤集团开展安全督查。豫北分局局长毋济州及监察一室有关人员配合检查。

在中泰公司,督查组首先听取了鹤煤集团和中泰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的汇报。鹤煤集团回顾了2011年以来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第一,他们坚决把瓦斯治理当作安全工作“一号”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26号文件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着力于区域瓦斯治理,加强瓦斯抽放管理;第二,严格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提高矿井值班、带班工作质量,加强监督并严肃查处违反带班下井规定的人员;第三,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安全费用政策的各项文件,规范安全费用的管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严格按照规定把安全费用投入到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根据督查的内容要求,中泰公司就矿方在2011年以来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执行有关规定方面的做法进行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督查组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深入矿调度室等场所进行现场查看。在矿调度室,姚景州副局长亲自查看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系统,抽查了部分矿领导带班下井行动轨迹,并就有关问题向鹤煤集团及中泰公司陪检人员进行了询问。
现场检查过后,督查组向鹤煤集团及中泰公司通报了这次安全督查总体情况,充分肯定了鹤煤集团及中泰公司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姚景州副局长特别指出:超能力生产、赶进度施工是导致煤矿发生事故的重要因素,鹤煤集团及所属矿井一定要汲取焦煤集团九里山矿瓦斯突出事故及义煤集团千秋煤矿冲击地压事故教训,均衡组织生产,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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